标准解读 | JC/T 60033—2025《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应用技术规范》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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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业标准JC/T 60033—2025《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应用技术规范》进行解读,分析了标准的编制背景、适用范围及关键技术要求,包括材料性能指标、设计构造规定、施工工艺要点及质量验收方法等内容。
研究课题:防水涂料

常晓磊,檀春丽

(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101318)

摘要:对行业标准JC/T 60033—2025《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应用技术规范》进行解读,分析了标准的编制背景、适用范围及关键技术要求,包括材料性能指标、设计构造规定、施工工艺要点及质量验收方法等内容。重点介绍了人工气候老化、总铅含量等控制指标,明确了热熔施工、复合防水层相容性等基本规定,旨在为规范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关键词: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应用技术规范;材料;设计;施工;质量验收

1、编制背景

1.1   政策驱动

在全球气候变化和“双碳”战略背景下,建筑行业绿色转型已成为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为建筑材料的更新换代指明了方向。2022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进一步强调“优化选材提升建筑健康性能”,推动建材向绿色、高效、耐久方向发展。在此政策驱动下,防水材料作为建筑功能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其环保性与技术性能受到广泛关注。

在政策推动下,以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为代表的环保型材料迅速崛起,在高铁、地铁、水利等重大工程中的应用比例逐年上升。据不完全统计,该产品2012年的销售量约为6 000 t,2013年达到约1万t;至2021年底,国内销量已突破20万t,年均增长率超过30%。

施工质量控制是决定防水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也是行业关注的重点。随着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的广泛应用,一些问题逐渐显现,主要包括:

1)施工质量难以保证。缺乏统一的应用技术规范,设计与施工环节缺乏科学有效的指导,严重影响工程质量。

2)监管依据不足。现行标准不适用,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缺乏科学依据。

3)市场秩序混乱。低劣产品充斥市场,损害行业整体信誉。

在《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应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立项前,行业内已存在与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相关的产品标准,主要包括JC/T 2317—2015《喷涂橡胶沥青防水涂料》[1]和T/CECS 10084—2020《水性喷涂持粘高分子防水涂料》[2]。上述标准所涉及的产品均属于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的子类,为水性改性沥青类防水涂料,采用机械喷涂施工工艺。然而,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的范畴更为广泛,涵盖所有采用机械喷涂施工的水性高分子及改性沥青类防水涂料。同时,上述标准均为产品标准,仅规定了材料性能指标,未对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等关键环节进行系统规范。虽然存在T/SZWA 004—2020《喷涂速凝橡胶沥青防水涂料应用技术规程》[3]这一应用技术规范,但其适用范围局限于深圳市,且仅针对特定类型材料,具有明显的地域局限性和材料种类覆盖不足的问题。因此,在《规范》制定之前,行业内始终缺乏一套能够全面指导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应用的技术规范,亟需制定和完善。

本次制定《规范》旨在填补行业空白,并解决以下问题:

1)统一技术要求。明确材料、设计、施工、质量验收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为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的高质量应用提供技术保障。

2)强化工程监管。为政府部门和建设单位提供科学的监管依据,遏制市场乱象。

3)促进绿色发展。通过标准化建设推动行业向绿色、高效、耐久方向发展。

2、任务来源

《规范》是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22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2〕312号)的要求制定的。由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牵头编制,计划号为2022-2039T-JC,旨在提供一套全面指导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应用的技术规范,并于2024年报批。在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4月1日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规范》进行了报批公示。本文撰写时,《规范》正处于待发布实施阶段,编号为JC/T 60033—2025。

3、标准主要内容

《规范》共分为8章和2个附录及条文说明,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材料、设计、施工、质量验收、运行维护、产品性能试验方法及进程复试项目等。

3.1   适用范围

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适用于新建、改建及扩建的各类防水工程项目。对于防水修缮工程,同样可以参照本规范使用。经与生产企业沟通及实地调研证实,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在上述各类工程形式中均有大量实际应用案例,且效果良好。

3.2   总则

防水工程涉及的部位、材料、做法及施工工艺种类繁多,不同部位具有不同的特点,因此所使用的材料、做法以及施工工艺也各不相同。应用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的防水工程还可能涉及其他材料的使用,如防水混凝土、止水带、保温材料等。由于相关标准中已对这些材料的应用做出了详细规定,《规范》并未对所有内容一一列出。对于《规范》中未涉及到的规定和要求,应在此基础上结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5030《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4]、GB 50345《屋面工程技术规范》[5]、GB 5010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6]以及现行行业标准JGJ 298《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7]、JGJ/T 235《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8]等综合确定,以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要求。

3.3  术语

1)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

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是一种双组分防水材料。其中:A组分主要成分为高分子乳胶改性材料、阴离子乳化树脂或阴离子乳化沥青,通常为均匀、无凝胶、无结块的液体;B组分为破乳剂,通常为无结块的固体球形或片状颗粒,在使用时需按一定比例溶解为溶液。

该涂料在实际应用中一般采用机械设备进行喷涂施工。A组分和B组分的水溶液分别通过两个喷嘴喷出,由于喷嘴呈一定角度向内侧倾斜,且出料口孔径不同,使两组分以设定比例喷出并雾化。喷出后,两股物料在距喷口一定距离的空间交汇混合,然后瞬间破乳、析水、凝聚、成膜,形成连续、致密的防水层(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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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喷涂成膜原理图


2)复合防水层

复合防水层是指由2种、3种或更多种不同类型的防水材料组合构成的防水系统。例如:在明挖法地下工程主体结构防水中,可根据防水等级要求采用“1道防水混凝土+1道或2道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或“1道防水混凝土+1道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1道自粘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在平屋面防水工程中,也可根据防水等级选用“1道或2道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 + 1道自粘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等组合方式。

复合防水层的设计理念在于充分发挥各组成材料的性能优势,实现功能互补,从而形成一个整体性强、可靠性高的防水系统。在进行复合防水选材时,应特别注意所选材料之间的相容性。所谓“相容性”,是指两种不同防水材料之间是否具备良好的粘结性能,以及是否会发生有害化学反应的一种综合描述。具有良好相容性的材料能够协同作用,达到“1+1>2”的防水效果。实际应用表明,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与水泥基类防水材料、沥青基类防水材料、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等均具有较好的相容性。

3.4  基本规定

1)热熔施工

《规范》中的热熔施工是指在完成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防水层后,在涂料防水层与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之间采用火焰烘烤或灼烧的方式,以去除PE膜,使两种材料达到粘结的目的。由于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属于水性材料,热熔施工可能会导致其损坏,造成防水层失效。因此,《规范》明确规定:采用热熔施工时,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与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复合使用,应将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置于面层。这种情况多出现在高弹性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与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复合使用中,因为高弹性产品成膜后不具备粘性,无法直接对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起到冷粘结的作用。

对于具有高粘性的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在当前的施工工艺中,存在与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复合使用时将其置于底层的情况。这是因为高粘性产品在固化成膜后始终保持较高的粘性,可以对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起到冷粘结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大面积施工不必采用热熔施工进行粘结,只有在卷材与卷材搭接边处需要进行局部热熔处理。此时火焰仅在两层卷材之间进行烘烤,不会对涂膜防水层造成伤害。因而,这种局部热熔处理不属于《规范》条文中定义的热熔施工范畴。

2)与带有PE膜的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复合使用

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与带有PE膜的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复合使用时,应提前去除与涂料粘结一侧的卷材表面覆盖的PE膜。此举旨在防止PE膜老化后引起涂膜防水层与卷材防水层之间出现分层现象,避免形成“两层皮”的情况。这种分层不仅会削弱防水层之间的复合效果,还会影响整个复合防水层的整体防水性能。

3.5  材料

1)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的性能指标及检验方法

2020年,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的产品标准首次发布实施,即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团标T/CBMF 84—2020《高分子改性沥青水性喷涂防水涂料》[9]。随着GB 55030—2022的发布实施,以及几年来在实际应用中的使用和实践经验总结,编制组于2023年对该标准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新增了多项应用性能技术指标,如耐水性,适用于地下防水工程的浸水后拉伸性能、浸水后粘结性能以及外露使用产品的人工气候老化和燃烧性能等。此外,本次修订还提升了部分关键技术指标的要求,如低温柔性和耐热性,并明确了氯离子含量的技术指标,以更好地适应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修订完成后,该标准于2024年再次发布实施,标准名称变更为《高分子水性双组分喷涂防水涂料》(T/CBMF 84—2024)[10]

《规范》第4章中对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高弹性和高粘性两种产品的性能指标和检验方法要求主要来源于上述产品标准。所列的性能指标和检验方法是结合强制性规范要求、验证试验结果及实践经验综合得出的。《规范》中的性能指标除以下2处进行了调整外,其余均与产品标准保持一致:

①人工气候老化(外观):作为评估防水材料耐久性的重要指标,《规范》将其技术指标由“无开裂”调整为“无裂纹”。尽管产品标准的技术指标依据GB 55030—2022设定,但考虑到通用规范中的要求更多针对的是防水卷材,“无开裂”的要求对于防水涂料而言相对宽松。因此,《规范》将此要求调整为“无裂纹”,也是对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产品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②总铅含量:由于“可溶性重金属-铅”仅能反映可溶部分铅的含量,而“总铅含量”则涵盖了所有形态的铅总量,包括可溶性和不溶性部分,因此更为全面。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并结合验证试验结果和JC/T 864—2023《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11]标准,《规范》设定了总铅含量的限值为≤90 mg/kg,与JC/T 864—2023保持一致。

鉴于产品标准属于团体标准,在编写《规范》时未能直接引用或提及相关内容。为了确保《规范》使用者能够正确理解并准确执行检验方法,编制组将那些无法引用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检验方法、试件和涂膜制备应采用的喷涂方式、制备及养护方法等详细规定于附录A中。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建议结合产品标准进行理解,以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腐蚀性介质耐久性试验

根据GB 55030—2022标准,对于长期处于腐蚀性环境中的防水涂料,提出了具体的腐蚀性介质耐久性要求。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在腐蚀性环境下长期使用时,必须进行腐蚀性介质耐久性试验,并通过测试后方可应用于实际工程。为了便于准确执行这些要求,《规范》详细规定了不同腐蚀性介质处理后的性能指标。具体来说,根据不同的腐蚀性环境特点,选择酸处理、碱处理或盐处理后的材料性能来表征其腐蚀性介质耐久性。以下是针对不同类型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的腐蚀性介质耐久性试验要求。

①高粘性产品腐蚀性介质耐久性试验:耐酸性包括外观、低温柔性和质量变化率;耐碱性包括外观、低温柔性和质量变化率;耐盐性包括外观、低温柔性和质量变化率。

②高弹性产品腐蚀性介质耐久性试验:酸处理包括低温柔性和断裂伸长率保持率;碱处理包括低温柔性和断裂伸长率保持率;盐处理包括低温柔性和断裂伸长率保持率。

3.6  设计

1)产品适用范围

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已在多项实际工程中成功应用,具体适用范围涵盖地下、屋面、室内、外墙等多种防水工程。实践证明,在上述应用场景中,该材料均表现出良好的应用效果。根据GB 55030—2022的强制性要求,外露使用的防水材料必须通过人工气候老化和燃烧性能检测。然而,高粘性产品及高弹性Ⅰ型产品并未对外露使用所需的性能技术指标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高粘性产品,由于其材料特性,在成膜后仍保持较高的粘性,不适合用于外露环境。因此,《规范》明确规定,仅高弹性Ⅱ型产品允许外露使用。

2)单道最小厚度

当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应用于防水等级为一级的屋面或地下防水工程时,通常会与防水卷材或塑料防水板复合使用。鉴于GB 55030—2022已对大部分防水材料的单道最小厚度作出了分类规定,《规范》依据该通用规范的要求以及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的材料特性,明确了其作为一道防水层时的单道最小厚度。对于其他未在《规范》中明确规定的防水材料,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也应遵循GB 55030—2022的相关要求,根据各材料自身的特性和适用范围,执行关于单道最小厚度的具体规定。

3)附加防水层和防水层收头

附加防水层在防水工程中具有重要作用,主要包括:保护应力集中区域、弥补施工缺陷、适应结构变形、延长防水系统使用寿命等。通过局部增强,附加防水层可有效提升阴阳角、接缝等薄弱部位的抗裂性能和防水可靠性,同时减少渗漏水对大面防水层的侵蚀,提高整体防水系统的耐久性。

防水层收头是确保防水层连续性和防止水渗入结构内部的关键部位。若收头未按要求粘牢封严,水分可能沿边缘渗入基层,造成窜水等严重问题。

附加防水层与防水层收头作为防水工程中的关键细部构造,直接影响防水层的整体可靠性与长期耐久性。即使大面防水层性能优异,若忽视这2个部位的处理,仍可能导致局部失效,进而引发整个防水系统的失败。当前许多渗漏水问题的发生,正是由于对上述2个关键细节处理不到位所致。因此,《规范》针对不同部位的附加防水层提出了明确的技术要求,包括其高度、宽度和厚度;同时对防水层收头的最少喷涂遍数也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关键部位的防水效果,提升整体工程质量。

4)屋面防水构造

屋面防水构造的设计需综合考虑建筑物的性质、使用功能、气候条件、所用材料及构造情况等多种因素。根据GB 55030—2022的要求,平屋面一级和二级防水做法中应包含1道卷材防水层;瓦屋面一级防水做法同样要求设置1道卷材防水层。此外,GB 50345《屋面工程技术规范》还指出,在多道防水做法中,宜有1道防水层直接设置在混凝土结构表面,并宜采用具有防窜水性能的防水层。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严寒和寒冷地区不宜采用倒置式屋面设计。基于上述规定,《规范》对不同防水等级(一、二、三级)的平屋面和瓦屋面防水构造中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与防水卷材的最少设置道数分别做出了规定。由于未在构造图中对涉及卷材与涂料复合使用的具体构造形式做出明确图示,《规范》在5.2.2条文说明中,以表格形式列出了屋面防水的基本构造层次作为参考。

5)女儿墙防水

GB 50345—2012中规定,低女儿墙泛水处的防水层应直接铺设至压顶下,高女儿墙的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 mm,并且其上部墙体也应进行防水处理。为避免女儿墙泛水防水层与墙体防水层接槎部位密封不严,影响整体防水效果,《规范》对低女儿墙和高女儿墙的防水构造进行了统一规定,要求防水层均应全包裹至顶部外沿边缘。

6)直式水落口防水

考虑到在实际施工中,防水层及附加防水层直接伸入直式水落口杯内,存在操作难度大、不易与杯口紧密粘贴、后期使用中防水层外露部分缺乏保护且易受损等问题,为确保施工的可行性与防水构造的可靠性,《规范》明确规定:“防水层及附加防水层应在水落口杯压边下粘牢封严”。该做法既能保证施工质量,又能提升长期使用的防水效果。

7)地下防水构造

《规范》基于GB 55030—2022中关于明挖法和矿山法地下防水工程的总体框架要求,结合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的应用特点,对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防水卷材及塑料防水板在不同工程形式中的最少设置道数作出了明确规定。为确保地下防水工程的整体可靠性,《规范》在通用规范的基础上,对防水等级为三级的工程提出了补充强化要求:在通用规范规定至少设置1道防水混凝土的基础上,《规范》进一步明确应额外增加1道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防水层。

8)底板与侧墙交接处防水

在地下工程的防水体系中,底板与侧墙接合部位是一个关键的细部节点,历来是渗漏隐患的高发区域。传统的折翻工艺由于折翻部位可能因后期结构沉降变形而产生剪切应力,导致涂层开裂或剥离,从而增加渗漏风险。针对这一问题,《规范》提出了一种改进措施:不再采用甩槎折翻的方式,而是将接槎防水层直接涂布在甩槎防水层上,并对接槎处进行增强处理。这种方法不仅施工更加便利,可操作性强,而且利用了相同涂料之间的可靠粘结特性,可以有效保障防水体系的整体性和耐久性。

9)室内暗埋管道防水

在室内防水工程中,当墙面或地面存在暗埋管道时,传统施工做法通常仅将防水层直接覆盖于管道表面,而忽视了对管道背面基层的防水处理。一旦管道出现渗漏或产生冷凝水,极易沿结构缝隙向同层或垂直方向渗透,形成隐蔽性渗漏隐患,维修困难且后果严重。《规范》针对此问题进行了优化,明确要求:防水层应涂布在管道背面的墙、地面防水基层上。该做法通过在隐蔽部位实现防水层的连续覆盖,有效强化了管道周边区域的防水设防,从根源上防止因局部防水薄弱而导致的渗漏问题。

3.7  施工

1)基层质量

防水层基层的质量直接决定防水层的施工效果。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施工前,应确保基层表面坚实、无酥松或起皮现象,避免造成防水层空鼓、剥离,影响涂层与基层的粘结效果。同时,应严格控制基层的平整度,通过填补、打磨等方式消除孔洞、裂缝及凹凸不平部位,确保防水层厚度均匀一致。施工前必须彻底清理基层上的浮尘、油污及积水,可采用高压水枪、吸尘器或风力清扫机等工具进行清理;必要时可使用打磨机或抛丸机去除表面浮浆层。对于金属基层,应进行除锈处理:小面积可采用机械打磨,大面积宜采用机械抛丸,确保表面无毛刺、油污及其他残留物。此外,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以及转角部位,应做成平顺的圆弧状,以避免应力集中导致防水层开裂。

2)喷涂设备及试喷

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施工应采用专业喷涂设备。根据以往施工经验,建议设备工作压力可在0~6.0 MPa范围内调节,且控制精度应达到±0.1 MPa以内,以避免压力波动影响成膜质量。为确保大面积喷涂质量满足要求,施工前应通过试喷确定合理的施工参数。应结合产品特性、施工环境、扬程、设计厚度及单位面积材料用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喷嘴流量、压力、喷涂距离、移动速度等关键参数。试喷结果符合要求后,应将相关施工参数进行备案,作为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的依据,确保后续喷涂作业质量稳定可控。

3)涂膜固化后出现鼓泡、鼓包现象

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喷涂并固化后,涂膜与基层之间、前后2道防水层之间,可能会出现鼓泡或鼓包现象。

当该材料单层使用时,由于涂层一般在3~5 s内固化成膜,在成膜过程中表面可能会析出水分并伴随排气、排水现象,由此产生的鼓泡属于正常情况。此类鼓泡在涂层干燥后通常会自然消失,不会影响涂膜与基层的粘结性能和整体防水效果,因此无需进行修补处理。

而在复合使用时,2道防水层能否形成一个有效、连续的整体防水系统至关重要。后道防水层应在前道防水层验收合格且具备施工条件后进行施工。在高温季节施工时,若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作为底层使用,可能因涂膜养护不充分,导致后道防水层出现鼓包现象。因此,涂膜的充分养护是避免此类问题的关键因素之一。实际养护时间可根据施工现场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适当调整。一般情况下,高粘性产品在涂膜形成前应养护6 h以上,高弹性产品则需养护12 h以上(夏季一般不少于6 h,冬季不少于24 h)。同时,在养护期间应避免人员踩踏,以确保涂膜完整性和后续施工质量。

3.8  质量验收

1)涂膜防水层厚度测量

涂膜防水层厚度的检验方法主要包括测厚仪检测、针测法或取样量测。这里的测厚仪检测主要采用超声波测厚仪,属于无损检测方法。其原理是通过发射和接收高频超声波,并结合往返时间差计算出涂膜厚度。虽然该方法操作简便且不破坏防水层,但测量结果可能存在一定误差。

针测法则是通过专用测厚针刺穿涂膜进行测量,所形成的针孔可通过修补或材料自愈合封闭,不会影响整体防水效果。虽然针测法比测厚仪检测更为准确、稳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受到基层平整度的影响。因此,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可将两种方法结合使用,相互复核,以提高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取样量测虽然测量准确,但由于需从防水层上取样,会对防水层的整体性造成破坏,存在引发渗漏的风险。因此,《规范》中未采用该测量方法。

2)涂层表面的气泡

《规范》条文规定:“涂层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得有起泡、气孔和流挂现象,以保证施工质量”。此处的“起泡”和“气孔”均为穿透至基层或相邻底部防水层的通孔。如实际施工中确有少量未穿透至基层或相邻防水层的起泡和气孔,只要该区域下方的涂层厚度仍能满足《规范》对防水层平均厚度的要求,则可视为符合质量要求,无需修补。

3.9  运行维护

防水工程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因自然侵蚀或人为活动导致渗漏、材料老化或结构破坏。若不及时进行维护,将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并缩短使用寿命。《规范》明确规定:“维修用材料应具有相容性”,是为了确保维修过程中新旧防水材料之间能够良好结合,形成连续、有效的防水层。建议在对防水层进行更换或修补时,优先采用与原防水层相同类型的材料。若因客观条件限制需采用其他类型防水材料时,则必须确保所用材料与原防水层材料之间具有良好的相容性。

3.10  进场复验参数的设定

《规范》附录B中,对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的进场复验项目进行了详细规定,这些项目的设定综合考虑了材料的具体使用环境、材料特性以及GB 55030—2022、GB 50207—201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2]、GB 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3]、JGJ 298—2010、JGJ/T 235—2011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例如,对于V类产品,考虑其高粘的材料特性,不具备拉伸强度及粘结强度,故在屋面和室内使用时进场复验参数主要集中在延伸性和粘结性能的检测上;在地下使用时,为了表征涂膜的抗渗性能,要求对V类产品进行抗窜水性测试。

4、结语

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因其显著的环保优势以及良好的社会与经济效益,已获得行业广泛认可,并在各类建设工程中得到快速推广应用。然而,由于此前缺乏统一的应用技术规范作为指导,实际工程中在施工质量控制方面面临较大挑战。《高分子水性喷涂防水涂料应用技术规范》的制定,系统性地规定了该材料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技术要求,涵盖材料性能、设计、施工、质量验收及运行维护等关键环节。《规范》不仅填补了该领域在应用技术标准方面的空白,也为工程实践和行业监管提供了科学、可靠的质量控制依据。其实施对于提升我国建筑防水工程的整体质量、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筑防水材料分技术委员会.喷涂橡胶沥青防水涂料:JC/T2317—2015[S].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16.

[2]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水性喷涂持粘高分子防水涂料:T/CECS 10084—2020[S].

[3]   深圳市防水行业协会.喷涂速凝橡胶沥青防水涂料应用技术规程:T/SZWA 004—2020[S].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22.

[5]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12[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

[6]   总参工程兵科研三所.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7]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 298—2013[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

[8]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方远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9]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高分子改性沥青水性喷涂防水涂料:T/CBMF 84—2020[S].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20.

[10]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高分子水性双组分喷涂防水涂料:T/CBMF 84—2024[S].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24.

[11] 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JC/T 864—2023[S].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23.

[12]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

[13]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作者简介:常晓磊,男,1989 年生,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建筑材料检测及研究工作。

原文刊载于《中国建筑防水》2025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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